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0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通信〔2016〕34号),现将许昌市建安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名单及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374—5138694
电信服务试点行政村名单.pdf
建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102302000101号